连日来,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先后进驻攀枝花、遂宁、广安、乐山等地,各督察组下沉一线开展现场督察,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攀枝花督察组:督导钢铁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月19日,攀枝花督察组赴部分钒钛磁铁矿采选、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调研督导攀枝花市钢铁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朱兰铁矿采场,督察组一行现场查看了矿石开采、5G智慧矿山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行植被恢复,建立一个能够自我维持和运行的稳定生态系统。属地政府要积极推动矿山升级改造,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保障,推进矿山依法治理。
在丰源矿业牛场坪尾矿库,督察组一行现场查看了尾矿堆存、渗滤液收集等情况,要求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尾矿污染和危害,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坝体安全,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在攀钢钒公司提钒炼钢厂,督察组要求企业要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推动钢铁工业与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创新绿色发展。属地政府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帮扶指导,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同时,攀枝花督察组分三个现场组,全覆盖下沉县区开展督察,已督察点位118个,发现问题66个,督导重点信访投诉点位3个,要求属地严格落实边督边改,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督察取得实效。
广安督察组:现场督导发现问题14个
3月19日,广安督察组“下沉”一线开展现场督导,重点督导了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固危废处置、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流域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
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督察组到诚信化工、利尔化学、沃肯精细化工等企业,现场督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和2023省级专家帮扶指导问题整改等情况。督察组要求,经开区管委会、企业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提高生产运行环保标准,严守环保达标底线。
同时,广安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至村镇、企业等地,发现乡镇污水直排、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力、矿山生态修复滞后等14个问题,已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立行立改、限时整改。
遂宁督察组:坚持实事求是,深入一线深挖细查
遂宁督察组分为3个现场督察组,深入一线“下沉”现场督察,重点核查生态修复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小流域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充分利用无人机、快速检测、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全面收集掌握线索信息,核实问题情况。3月16日至21日,已“下沉”遂宁市5个县(市、区)及3个市直园区,共计核查点位82个,发现基础设施短板等7方面116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拍摄点位素材40余个。
同时,督察组坚持边督边改,对于下沉发现的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坚决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遂宁富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开区临时砂石开挖加工厂建设项目等重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赓即通过专函形式移交遂宁市人民政府认真核实、坚决整改,按要求做好公示公开,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督察实效。
乐山督察组:开展下沉督察,现场推动问题整改
乐山督察组结合前期暗查暗访掌握情况和问题线索,聚焦砂石开采、化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迅速组织开展下沉督察,直奔现场查实情、强督导,推动问题整改。
3月20日至21日,督察组对乐山市沙湾区、峨边县大渡河沿岸7家砂石厂进行现场检查,逐一了解项目占地、环评、水保等手续办理情况,复核前期暗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使用无人机对砂石厂侵占河道、无序堆放等问题进行现场取证。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加快违规堆放砂石、厂房设施清理整改进展,同时采取严格环保措施,坚决禁止弃渣、废油等入河。
3月19日至21日,针对群众反复投诉化工企业异味扰民问题,督察组现场检查了和邦组团、福华组团等7家化工企业废气、废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对园区及企业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采样监测。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各类污染物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