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以来,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环保义务监督员多次接到泸县云锦镇天台村四组村民反映:位于天台村六组的泸州龙驰石材有限公司修建“厂中厂”,石材厂内修建砂石加工厂和搅拌站,没有合法手续,长期噪音、粉尘扰民,严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均得不到处理。
泸州龙驰石材有限公司
张姓村民反映称,泸州龙驰石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石材加工厂,前几年长期放炮取石,震得让人无法忍受,向当地政府反映后有所缓解。然而在2018年之后,该公司在厂内修建了一个砂石加工厂和一个混凝土搅拌站,经常生产到凌晨三四点,噪音刺耳,让人无法入睡。天亮后,周围农作物都铺一层粉尘。
泸州龙驰石材有限公司内的砂石加工厂
附近村民还称,运输砂石的车辆经常抛洒滴漏,沿路有散落的泥浆和沙石,被过往的车辆碾压后四处飞溅,今年路边自家院子里晒的谷子就飞进了很多砂石……
10月27日,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环保义务监督员现场看到,石材厂内砂石生产设备出口处堆满了成品石料,装载机正在作业,另一边的搅拌站正在生产,多辆罐车排队等候。在确认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后,环保义务监督员将了解的信息反映至12369政务服务热线。
泸州龙驰石材有限公司内的搅拌站
11月9日,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回复称:经查,泸州天驰商砼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在泸县云锦镇天台寺村六组。查阅相关资料并向环保局打电话核实,泸州天驰商砼有限公司已经办理环评手续,并取得了泸县生态环境局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因未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我镇村建中心已对其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待办理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后恢复生产经营。
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法律服务部部长、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预拌混凝土施工列入专业承包资质管理,相关预拌混凝土企业属于建筑业企业,须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方可进行生产、销售。
11月10日后泸州龙驰石材有限公司内的搅拌站对外销售的送料单
11月12日,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环保义务监督员收到了云锦镇人民政府张姓工作人员发送的该搅拌站相关资料,张姓工作人员声称该搅拌站是石材厂内部的,生产的混凝土供自己使用,没有对外销售。然而,环保义务监督员随便跟着一辆从石材厂出来的搅拌车,便获得了该无证搅拌站对外销售的送料单,收货人称这是他以460—480元/㎡的价格从龙驰石材厂购买的混凝土。
11月10日至今泸州龙驰石材有限公司内的搅拌站仍在生产
从11月10日至今,该搅拌站被云锦镇人民政府勒令停产整改后仍在继续生产,即使11月10日泸州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也没有停产。11月24日泸州再次发布大雾黄色预警,该厂仍在生产,无证生产的混凝土正源源不断流入当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