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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会员享有的服务

这个世界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变得更加美好!

——致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和所有会员


  指导单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登记机关:四川省民政厅

  加入组织: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为宗旨,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依托发改、环保、国土、水利、农业、建设、旅游、林草等多个部门,为会员与政府搭建桥梁,反应会员情况和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会员服务、为全民生态文明科学素质提高服务。


  本会的会员(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享有以下的基本服务内容:

  1、加入促进会是荣誉和身份的象征,有利于向人们展示企事业(单位)良好的、绿色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并且是可以让企事业(单位)终身受益的资本。

  2、可以及时了解国家和我省对生态文明的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及时了解全省生态文明全面情况;及时了解四川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等相关信息。

  3、可以参与全省生态文明发展规划、生态文明绿色星级评定、节能减排任务制定等工作。

  4、优先参加促进会组织的有关生态文明论坛、会议、培训活动以及技术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引进和市场开拓、投资洽谈等活动。

  5、优先参加促进会统筹筹划的生态文明重大项目,进行联合开发和建设。

  6、可以优先获得国内外生态文明相关行业信息、资料,以及安排专访,扩大知名度、赞誉度。

  7、可以得到促进会网站和主办的新闻发布会、大型专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

  8、企事业单位会员遇到问题和困难时,可以得到促进会的服务和帮助。

  9、可以获得更多机会结识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等。

  10、可以通过促进会平台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畅通渠道、反应情况和呼声。


  本会的团体会员单位,包括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4个档次。分别颁发对等档次的会员证书和标牌,享有“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会员”的荣誉和社会交往身份。

  具体内容:


  一、会员单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1、自愿参加促进会组织的产学研、技术引进、自主创新成果、产品推广等研讨、交流会议、年会以及新闻发布等活动。

  2、自愿参加促进会组织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展览、展会及相关评选等活动。

  3、在会员群内可获得生态文明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理事单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1、享有会员单位基本公共服务。

  2、享有促进会联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生态文明项目、适用技术、专业人才等培训及成果共享服务。

  3、享有促进会提供的电子商务服务,在四川生态文明网、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或获取生态文明建设等动态信息。优先为会员提供专题、专栏、深度宣传报道服务。

  4、享有促进会组织领导、专家调研,协助解决会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关决策建议和咨询服务。


  三、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1、享有理事单位基本公共服务。

  2、享有促进会提供的绿色发展、政府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并协助会员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呼声和诉求。


  四、副理事长单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1、享有常务理事单位基本公共服务。

  2、帮助会员搭建发改、经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逐渐、交通、水利、农业、文旅、林草等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的交流沟通平台。

  3、帮助会员搭建生态、环保、农业、水利等专家平台,开展智力引进,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联合技术攻关等技术服务,促进会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