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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鹤舰

副会长、秘书长

领导介绍


  工作分工:负责日常工作和会员联络工作,联系民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个人简历:现任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民盟四川省委会委员、生态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七届特约检察员,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决策咨询专家团队青年研究员。男,汉族,1975年9月生,四川平昌人,2015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大学本科学历。2012.12—2014.06任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筹备组成员,2014.06—2016.09任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秘书长;2016.09—2017.07任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秘书长,民盟四川省委会生态环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7.07—2017.11任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秘书长,民盟四川省委会委员、生态环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7.11—2018.09任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秘书长,民盟四川省委会委员、生态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2018.09—2022.05任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副会长、秘书长,民盟四川省委会委员、生态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2022.05至今任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副会长、秘书长,民盟四川省委会委员、生态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2021年、2022年选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评审专家、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专家)。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和发展理论研究,出版个人专著《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02)被相关党派省委机关采用为参政议政、学习培训的重要参考资料,被相关大学推荐为教学参考教材。撰写政策建议稿件10多篇,其中,3篇获得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批示,1篇获得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批示;多篇社情民意稿件被民盟四川省委会采用报送,其中1篇被全国政协采用,1篇被中央统战部采用,2篇被省政协采用;1篇为民盟四川省委会在四川省政协常委会上的集体发言,并获得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批示;1篇为四川省政协2018年重点督办提案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了四川省地方标准《自然教育基地建设》(DB51/T 2739—2020)。近5年来,作为主要撰写人出版研究报告4部,其中主研完成的《四川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报告(2019)》(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2020.10)获得全国政协副主席批示,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科研项目3项,主持完成地方政府委托课题项目6项。被四川省社科联授予“2015—2016年度先进社科工作者”,先后被民盟四川省委会表彰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22年度“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度“参政议政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