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地保护管理,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川办发〔2015〕3号)等有关规定,我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5月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 罗 凌
电话(传真):028—83227003
电子邮箱:sclytzyc@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 邮编:610081
四川省林业厅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