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厅起草了《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9月7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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