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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如何保护好长江生态?省水利厅:做“明白人”“责任人”“守护人”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蕴藏着巨大的水资源和水能资源,在我国经济、生态、文化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但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资源透支比较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长江流域可持续性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保护好长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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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如何保护好长江生态?


9月23日,在“全面贯彻长江保护法 深化实化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主题线上交流会上,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详细讲解了四川省水利系统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上的开展情况。王华表示,“在保护长江上,我们要做‘长江保护法的明白人,依法行政的责任人,美丽长江的守护人’”。



绿色发展

实现大保护下的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中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它涉及96条法条,包括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20多个行业,从根本上夯实了长江大保护的制度保障,提供了保护长江的硬约束机制,对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生态保护有着深刻的变革与影响。


王华表示,要从三个方面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赋予了水利部门的重要意义,“我们要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推动四川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化四川河长制工作纵深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促进四川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具体来讲,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从法律上明确了长江流域各级河湖长必须切实担负长江保护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河湖长必须依法履职;并且,长江保护法要求实现大保护下的高质量发展,为四川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全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弘扬等水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长江保护法要求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牢固树立“上游意识”、自觉担负“上游责任”,为四川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明确了目标、规范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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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面持续发力

履行好长江保护依法行政的

责任人角色


《长江保护法》赋予了水利部门在长江保护中极其重要的职责,要求四川水利部门必须切实知责明责、认真履职,履行好长江保护依法行政的责任人这一重要的角色。


经过梳理,四川省水利部门将从十个方面持续发力:在河湖长制工作上持续发力、在规划引领上持续发力、在水资源刚性约束上持续发力、在节水优先上持续发力、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上持续发力、在河湖岸线管控上持续发力、在采砂管理上持续发力、在洪涝灾害防御上持续发力、在小水电清理整改上持续发力、在水土保持治理上持续发力。这十个持续发力符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节水优先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重要内容。节水优先工作包括做好农业的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并确定各市州县有关用水效率的目标,对相关的用水计量和监测设施要加强,对节水改造等相关工作要深入推进。同时,强化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的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做好三个强化

做美丽长江的守护人


保护长江任务艰巨、任重道远,王华表示做美丽长江的守护人需要做到三个强化。首先要强化宣传学习,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


“水利系统要带头深入宣传学习《长江保护法》,并且要创新宣传方式,线上线下活动一起进行,形成全社会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社会共识”,其中线上活动包括微信公众号、社交平台等新媒体、省政府网站以及有关网站和媒体,线下活动包括“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等宣传活动。


王华说道,做长江保护的守护人还需要强化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河湖法制建设。做好长江保护法相关配套法规的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比如说对《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省内涉水法规的再梳理和再细化。同时,对长江流域水事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提示、约谈、通报等督促手段运用及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不断用法制手段推进长江流域的管理与保护。


同时,王华指出,要强化能力建设,从智慧水利、基础设施、执法能力三方面强化,切实补齐水利基础短板。其中强化智慧水利建设包括加快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与共享服务、水文信息监测、防洪预警等水利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指根据长江保护法水利重点内容,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将加强执法业务及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