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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关于《自然教育导师专业标准》等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自然教育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自然教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大自然保护协会北京代表处、四川省林学会和成都高新区一渔社区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编制完成了《自然教育导师专业标准》《自然教育体验师专业标准》《自然解说员专业标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标准审查要求,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填写反馈意见,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扫描件发至邮箱396419519@qq.com。


此函。


附件:自然教育三标准征求意见函-附件202204.docx



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  

2022年4月9日    

(联系人:谭欣悦;电话:1834936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