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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多措并举,助力国省重点交通项目生态环境保护

为促进国省重点交通项目绿色发展,深入贯彻省委省府“交通强省”战略,评估中心靠前服务,主动为省内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导。


一是围绕绿色交通,加强与有关单位交流合作。针对近年来个别交通项目在建设中出现的野蛮施工、破坏生态等现象,评估中心主动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川高公司、藏高公司、交建集团等)联系,多次就国省重点交通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生态保护、宣传培训等进行沟通交流,共同研讨如何推进交通运输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生态示范路,强化高速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结合高速公路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要求,为川高公司、藏高公司制定了“四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计划表,协助川高公司等对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高速公路项目、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等11条在建国省重点高速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现场指导,对两个省级挂牌督办的雅康高速公路、汶马高速公路的环水保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共计检查点位169处、提出整改要求349条,形成指导意见反馈承建单位。与20余家国省重点项目公司中、高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事中监管座谈交流,加强技术帮扶和联络指导。


三是开展环保教育培训,提升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川高公司、九绵高速公司、交建集团等制作生态环保法规汇编1套、生态环保应知应会电子书2册、“环保一点通”宣传册1套,并由交建集团向一线施工人员发放相关资料50000余套,开展涵盖“项目前期、建设期、竣工验收期”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务培训,抓好环保教育和政策宣贯全员覆盖,推动责任主体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四是编制相关工作指南,健全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为泸石高速、沿江高速、久马高速等公司编制项目建设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方案及环保守法导则、环保标准化指南、管理手册等配套资料,指导建设单位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生态修复成本,让环保红线清、标准严、措施实、管理细的“绿色施工”形成常态化,对加强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省高速公路行业落实环保责任起到了示范创新作用。


下一步,评估中心将持续强化指导服务,积极推动项目投资主体、开发建设单位等把新发展理念、绿色低碳、源头减排等要求落实到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等全过程管控中,为国省重点项目建立健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守护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