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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老将谈央督之变

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安排推动、亲自督促落实的重大决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央督,你有着怎样的认识和感悟?今天,让我们聚焦环保老将,一起来听听他们的认识与感悟……


四川省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闫海全

从事一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4年,对比近年来环保工作的变化,给我最大的感受有两点:

一是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近年来,泸州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局的突出位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环保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完善,为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环境监测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扩展了大气、水、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物监测项目,全面提升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能力显著提高,为各级管理机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冯乃瑞

我从事环保工作已有25年,经历了我国环保事业20多年的发展过程。关于央督,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是快速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多年的痛点、难点问题。央督从国家层面高位推动解决地方积压已久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大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二是压紧压实了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通过两轮央督,深刻体会到以前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大大加强,在政策制定、项目决策、风险研判等方面充分听取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建议,牢固树立了绿色发展理念。地方各行业管理部门也切实履行了生态环境保护主管责任。


三是推动地方经济绿色健康发展。长期以来,以“散乱污”企业为代表的部分企业只重眼前利益,忽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污染严重。通过央督,查处了一大批超标排放、暗管排污等环境违法企业,对企业业主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同时,通过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有效制止了存在已久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经济发展模式。


西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王瑶

在过去,环保部(现“生态环境部”)也会牵头进行环保监察,但是监察对象通常是企业,解决的问题较为局部。自从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针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督察,更加强调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可以说央督将中国传统的环境监察模式,由查企为主转变为督政为主,这是一项重大的变革。


在2017年以前,不管是群众还是政府部门可能都认为环境保护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事,但是经历了2017年第一轮央督和2018年央督“回头看”以后,很多观念都在改变。其实,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的参与者也是受益者,我们熟知的住建、城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都负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也是因为央督的开展,各级、各地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机构、人员等都在逐渐地完善,改变了仅由生态环境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推动了“大环保”格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