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越千年,枝繁遮蓝天。日月精华照,看尽世变迁”。古树是不可复制和再生的生物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景观、旅游及科研价值,是“活文物”。眉山市共有古树775株,他们屹立于青山绿水之间,藏身于市井乡野深处,庇佑着书院学堂,守护着寺庙宗祠,与眉山人一同繁衍生息,承载着眉山人最美好的记忆、最割舍不下的乡愁,伴随着眉州的发展与变迁,是新时代眉山发展的见证。
近年来,眉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古树保护林长令,精心组织研究,周密策划部署,构建起政府主导、行业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守住“绿色”乡愁记忆。
数字赋能建立保护台账。一是精准核查识别。按照“一树一档”要求,进行全面普查调查,对全市现存775株古树逐株定位、标号、登记,建立图文电子信息档案,整合每棵古树的位置、基本生态学、生长状况等信息,形成“二维码身份”电子档案,并适时更新,实行身份化识别管理,确保可溯可查。二是科学分级管理。按照国家古树名木鉴定标准和要求,组建市、县古树名木专家库,对全市古树进行鉴定,目前市县两级共有古树名木专家60余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分别对一级古树、二级古树、三级古树进行了认定并公布,实现省、市、县三级管理。三是统一挂牌保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林业、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省绿委办制定的统一标准,严格统一模式、统一内容、统一编号、统一制码进行挂牌,全市现存古树建档率和挂牌率均达到100%。
定人定责落实管护责任。一是签订养护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古树权属情况和“一树一人”保护管理要求,落实古树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县(区)古树管理部门与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日常养护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全市共落实古树养护责任人380人(单位)。二是落实日常管护费。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落实日常养护责任人养护补助。各区县分别按每株260—1200元/年的标准落实管护资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古树名木权属情况,逐一落实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一树一策”开展抢救复壮。一是动态开展隐患排查。各县(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古树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出现雷暴大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及时组织重点排查,对出现问题的古树,及时拉上警戒线,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专人守护监测。二是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分级组建古树名木专家库,不定期对古树进行安全评估。坚持“一树一策”,对濒危古树,及时组织抢救;对长势衰弱的古树,有计划地开展复壮工作,逐步恢复其长势。2023年全市共计投入资金124万元,用于古树复壮保护。眉山市洪雅县柳江景区内的00106号黄葛树古树抢救复壮案例列入了四川省《古树名木抢救典型案例(第一批)》在全省宣传推广。
因地制宜推动价值转化。积极推动古树公园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将古树历史价值、传说故事与三苏文化、道教文化相结合,打造集保护、科普、宣教、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微古树公园”。通过设置标识牌、科普宣传栏、打造绿色景观等措施,结合全市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全面挖掘整理古树名木的历史价值、文化底蕴、传说故事及相关记载等,打造新“网红”景点。目前已打造柳江古树公园、丹棱幸福古村夫妻银杏和蟆颐观古树公园等三个省级古树公园。同时自筹资金结合当地乡村民俗,村落规划打造苦竹岗古树公园。古树公园的建立不仅保护了百姓“记得住的乡愁”,更是成为了乡村旅游的新景点、新名片,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全市古树公园每年吸引游客达50万人次。
广泛宣传营造保护氛围。眉山市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及各类新媒体,印发宣传单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实用性强的围腰、日历、手提袋等生活用品,出动宣传车,向社会宣传《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大力宣传保护古树的重要意义。普及古树名木知识,宣传古树文化,搭建平台,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认养、捐助、冠名保护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的管护;以管护古树名木的方式履行植树义务等形式将古树名木保护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古树名木保险,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社会化水平。2023年印发宣传资料30000余份,线下群众参与达5万余人次,为做好古树保护管理工作,深入发掘古树文化内涵,讲好古树故事,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