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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林草局主动作为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林草领域案件线索,4月10日,甘孜州林草局工作组到州生态环境局研商涉林草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会上,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对州林草局2020年至2023年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总量和办理情况作了通报,和相关科室同志就办理案件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沟通,并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 


工作组表示:一是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对生态环境局移交的案件线索要逐一核实,定期筛查、及时启动办理程序,做到应赔尽赔;二是加强沟通,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定期会商机制,定期交流生态环境中的困难问题;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发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在开展行政处罚调查的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实现“一案双查”,柔性执法。 


州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学习,熟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新法规新政策,加强办案力度,规范实践操作。坚定不移地把涉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