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建立生态修复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部署了太平山森林抚育和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等10个重点工程,拟投入27.97亿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05平方公里,关闭矿山治理2.90平方公里,促使森林质量提升258.50公顷。
二是积聚市场势能,公开竞争引入生态修复主体。扩大投资渠道,成功引入社会资本3亿元开展山水林田湖“多元化”修复。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大各级财政用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土地整治等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及政府债券整合力度,累计整合资金1.59亿元。
三是强化过程监管,推进辖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修复”原则,积极推进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矿山靠帮平台、排土场修复治理,科学修复矿山生态系统3000余亩。落实生态保护督察要求,完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2宗采矿权退出工作,统筹各类资金超过1亿元,高质量完成攀钢石灰石矿迹地修复2541.2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