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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平昌发现清代“生态保护”题刻

近日,有人在平昌县泻巴河流域垂钓时,发现河边岩石上有疑似生态环境保护的清代题刻。平昌县文物局获悉后,迅速组织专人开展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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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共发现有石刻五幅,分布在高2.7米,长约11米的天然石壁上。从左至右分别为清道光廿六年、民国十二年、道光九年、道光二年的四方记事题刻及地名题刻“养生潭”。通过对文字内容的解读,了解到除地名题刻外,其余四幅石刻内容均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特别是道光廿六年和民国十二年的两幅题刻,均以官方名义划定河域保护区,并明令禁止相关破坏生态的行为:“……禁止谢坝河/永不许用药……”“……所禁地界上以狗掌滩上为止,下至落礳滩下为止。无论何人不准撒网捕鱼、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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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所刻碑列明生态保护具体措施后,又明确指出:“……自示禁之日起无论何人不准来此捕鱼,倘有嗜利之徒、抗不遵从者,该地团中人等拿获送案,遂以相当之罪绝不稍事宽容。”即赋予地方自治组织(团练)权力,纠送违反之人归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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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道光九年的《赏罚示禁碑》更是体现破坏山林的严苛惩罚,肇事者除缴纳罚金外,还将姓名罪行勒石示众:“……杜□秀之妻写□(或为“氏”字)毒□树木无数……罚□拾□□□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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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是两江(巴河、通河)汇流之地,处于渠江上游,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本次养生谭石刻的发现,体现了平昌地区从古至今注重生态保护的鲜明特征,反映出古人朴素、强烈的生态保护意识,也与当代当代生态文明观念高度契合,对研究平昌生态环境提供了可考的实物史料。”平昌县文物局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