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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正式发布

《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正式发布 

探索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实践和超大特大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径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明确提出:到2025年,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


《方案》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探索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实践和超大特大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径。从公园城市“首提地”到“示范区”,4年来,成都纵深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方案》中指出,成都作为西部地区超大城市,生态本底良好、发展活力强劲,在公园城市建设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初步成果,具备进一步深化示范的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


《方案》赋予成都三大发展定位:城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示范区、城市人民宜居宜业的示范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示范区。


瞄准“三个示范区”,具体行动路径明晰:从“四个着力”出发,分门别类推进24项具体建设任务。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包括构建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融合格局、建立蓝绿交织公园体系、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等6项任务;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包括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养老托育服务能力等7项任务;着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激发公园城市经济活力,包括营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彰显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等6项任务;着力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公园城市治理效能,包括增强抵御冲击和安全韧性能力、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构筑智慧化治理新图景等5项任务。此外,《方案》中还设置4个专栏,包含22项重点行动。


在实施保障上,《方案》强调,四川省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督促做好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成都市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社会力量,确保示范任务落实落地。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四川省协调配合,在公园城市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支持成都市先行先试,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要素供给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