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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全力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

2022年,甘孜州林长制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甘孜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全面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总体要求,细致谋划、深入推进全州林长制工作。


全面构建组织体系。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构建起了以州委书记、州长任双总林长,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林长,其他州级领导担任州级林长的州林长制组织体系。各县(市)、乡(镇)、村和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按照要求分级建立,从而形成州、县(市、局)、乡(镇)、村四级林长组织责任体系。目前,全州共设立林长5202人,其中:州级林长37人,县级林长492人,乡级林长1333人,村级林长3311人,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林长29人。


精确制定目标任务。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厘清各级林长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按照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原则,明确各级林长都是“责任人”,都有“责任田”,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林草产业总产值4项指标列为林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林地保有量、草原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保持稳中有升。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通过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按照“组织在州、责任在县、管理在乡、落实在村”的工作思路,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甘孜州林长制联系单位协作制度,根据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区位,以行政区划和森工经营范围为界,划分州级林长责任区块26个,指定30个州级部门作为州级林长制联系单位,协助州级林长开展相关工作,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建立“一长两员”(林长+监督员+护林(草)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制度,落实监督员1692人、划定20756名生态护林(草)员责任网格区域,形成了全州各级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州上专门成立了林长制工作站,为州林草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州林长制日常工作,核定编制15名,现有在岗专职人员4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多次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甘孜州林长制运行规则、巡林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协作制度、投诉举报等7项配套制度。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谋划林草发展。制定巡林制度,采取集中巡林和日常巡林的方式,州级林长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周不少于1次。


推动林长积极履职。为便于各级林长掌握巡林内容,扎实开展巡林工作,全州共制作印发巡林工作明白卡1000余份,2022年以来共印发巡林提示函和温馨提示100余份,统筹组织州、县、乡、村四级林长积极开展巡林工作。截至目前,各级林长累计巡林90870次,其中:州级林长开展巡林40次;县级林长巡林1302次;乡级林长巡林15000次,村级林长巡林73802次,州属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林长巡林426次。累计发现问题6344个,已完成整改6142个,正在整改203个。州林长办针对急难重问题点对点发送提示单、督办函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