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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南江:以“林长+”为抓手,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巴中市南江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林长+”模式,充分发挥林长的协调和“推手”作用,着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努力实现林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一是“林长+责任区长”,促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县林长-乡(镇)林长-村林长-护林员”的网格化链条管理,结合森林防火领导“包保”责任机制,在全县划分出32个包保责任区,设立区域负责人32名,县林长32名,镇(乡)林长318名,村林长929名,监管员328名,生态护林员972名,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林2.6万余次,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450余个。二是“林长+警长”,促惩处打击。设立基层警长32名,与各级林长畅通信息,形成合力,保持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稳定。截至目前,林长联合警长共同开展巡林100余次,查处涉林案件9起,追责处理人员14人,挽回林业经济损失10万余元。三是“林长+检察长”,促资源保护。由林长办、检察院等7部门联合出台《南江县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公益基金实施方案》,按照协同共治、损害担责、定点植绿的原则,在国有林、村集体土地或者村集体低效林等地类,科学规划确定生态修复点,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责任人不能自行修复需委托第三方代为修复的,统一在生态修复点按规划栽种植绿,并由林业局、检察院等部门实行定期轮流巡林制度,确保植一片、成一林。四是“林长+董事长”,促产业发展。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多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形成了以林菌、林菜、林药、林禽、林畜、林蜂等为主的6种产业发展模式,扶持创建32个林业专业合作社、8家农林业公司等新型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具有区域化特色产业的重点项目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