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勘设科发〔2024〕202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的工作部署,择优遴选我省绿色建材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做强做大,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人才资源和经营主体集聚,做强产业建圈强链的主引擎。现面向全省开展四川省绿色建材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四川省境内登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材生产企业。
(二)主营产品已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且有效。
(三)企业位于绿色建材产业链关键环节,具有较高的产业链主导地位和较强的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核心配套供应商数量和产品省内配套率相对突出。
(四)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规模在区域内绿色建材企业中位于前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
(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业内领先或在省内同行业处于前列,主导产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记录。
满足上述条件,且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独角兽等荣誉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链企业据实准确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后,报送至本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市州推荐。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地区实际、特色产业,聚焦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方向,择优推荐链主企业,并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推荐数量不超过7家,德阳市、泸州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眉山市、绵阳市、南充市、乐山市、广安市、达州市、宜宾市、雅安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其他市(州)推荐数量不超过1家。
(三)组织遴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遴选,提出链主企业建议名单。
(四)公示发布。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后,发布链主企业名单。
三、申报资料
企业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四川省绿色建材产业链链主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
(二)四川省绿色建材产业链链主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三)相关佐证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及企业完税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3.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创新平台建设、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标准)等材料;
4.上下游供应商合同(扉页+合同盖章页);
5.企业发展潜力、品牌建设等情况的材料;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绿色建材链主企业遴选工作,支持和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并于2024年12月9日前将推荐资料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506办公室。
(二)各申报单位要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据实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和佐证材料,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何顺爱;电话:18502884162;邮箱:346667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