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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环函〔2026〕87号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数据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


为贯彻落实《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厅等10部门组织制定了《四川省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四川省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26年2月2日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建设新时代美丽城市。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建设美丽城市。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对美丽城市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作出系统安排,并配套提出美丽城市建设参考指标体系。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将“着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列为重点任务。2025年11月,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将美丽城市建设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2026年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美丽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建设任务。


为进一步落实美丽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为四川省美丽城市建设提供政策指引。


二、总体思路


《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为目标,立足“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结合四川省城市发展战略布局和城市环境特征,对《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重要任务进行全方面细化,提出分阶段梯次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构建以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为引领、7个区域中心城市和10个重要节点城市及三州地区为支撑、19个县级市为补充的“1+7+10+3+19”美丽城市体系。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内容。


(一)总体目标。到2027年,推动8个地级城市和6个县级城市成为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力争2个左右城市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示范标杆。到2030年,13个地级城市和11个县级城市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全面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重点行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二是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污染防治,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扬尘污染、噪声等治理,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三是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建设高品质宜居空间,梯次推进生态社区建设。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城市生态文化建设。开展“无废城市”提质增效建设行动,建设“无废城市细胞”。四是提升城市环境健康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优化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布局。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系统构建韧性城市。五是提升城市数智治理效能。提高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三)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美丽城市建设以设市城市为主体,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强资金项目支持。系统谋划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美丽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各类项目储备库,加大美丽城市建设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示范引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探索开展“美丽细胞”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标志性成果,多渠道展示推广。四是强化成果应用。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美丽城市建设开展年度综合评估,并作为推荐申报国家优秀案例、评选省级优秀案例等重要依据。省级指导单位对相关领域的经验做法进行及时总结和推荐上报。


(四)指标体系。以国家美丽城市建设参考指标为基础,提出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5个方面28项指标,其中幸福河湖建设条数、生态质量指数、生态文化阵地开放情况、废旧(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贮率、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信息覆盖率5项指标,为我省美丽城市建设新增特色指标。


四、《工作方案》主要特色亮点


(一)突出协同性。《工作方案》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提出我省美丽城市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助力打造“公园城市、安逸家园”。


(二)突出系统性。《工作方案》提出建设以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为引领、7个区域中心城市和10个重要节点城市及三州地区为支撑、19个县级市为补充的“1+7+10+19”美丽城市建设体系,引导“一城一策”差异化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三)突出创新性。《工作方案》在国家美丽城市建设参考指标的基础上,创新提出幸福河湖建设条数、生态文化阵地开放情况等5项指标,并明确支持一批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净土建设项目,强化工程项目对美丽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