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环资〔2021〕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