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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组织开展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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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评奖委员会批准,8月27日,省生态文明促进会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工作。秘书长曹鹤舰出席初评会议并介绍了初评工作情况,以及评审依据和评审方式。省评奖办罗强出席促进会初评会议并宣读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关于下达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初评推荐指标的通知》,对初评工作组织、评奖纪律等作了具体要求,全程指导了初评工作。

  促进会初评会议由副会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原副主任、巡视员任杰(曾连续4次担任省评奖委员会学科评审组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四川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教授文心田,常务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谷晋川3人担任评审专家。

  促进会评审工作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根本要求,在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以及开展初评工作各环节严格把好政治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绝不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与正确的政治方向并重,坚持“双百”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严守科研诚信,提倡科学严谨的学风,确保社科评奖的正确学术导向。评审专家依据《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在认真研读评奖项目材料基础上,经过激烈讨论和无记名投票,最终按初评限额数产生了推荐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