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为顺利完成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开始对首批次入选县(区、市)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工作。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副会长、秘书长曹鹤舰被选为第一组专家成员,依据《四川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和《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至4日,先后完成了对成都市成华区、资阳市乐至县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
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涉及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6大领域,总共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35项指标。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的县(市、区),应当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组织编制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已发布实施且处在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落实、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中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且参考性指标达标率大于80%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通过市(州)生态环境局向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
省级生态县称号有效期3年。生态环境厅将对获得省级生态县称号的地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可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命名满3年的地区,对照建设指标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创建地区,省级生态县称号有效期延续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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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政府网·政务要闻:省考核验收组对乐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