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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进入“三年强基础、顶得住”阶段

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历史性、标志性、示范性工程。四川地处长江上游,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


“目前,长江‘十年禁渔”进入‘三年强基础、顶得住’的阶段。各地长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切实筑牢不发生局部规模性非法捕捞和不发生退捕渔民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全省长江‘十年禁渔’取得了积极成效。”27日,在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强通报了这一消息,并对今年上半年全省禁捕执法监管工作推进情况作了简要通报,对《关于发布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进行了解读。


今年以来,四川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4万人次,开展联合行动2570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987件,开展媒体宣传110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10万份;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3万人次,破获涉渔刑事案件28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07人,打掉非法捕捞犯罪团伙22个,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4件;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2.8万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9197家次、农贸(批发)市场3.4万个次、商超5.1万个次、餐饮单位12.6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1万个次、广告92万条次,对电商平台开展指导860个次。


四川的主要做法包括健全禁捕管理机制、大力开展执法监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以及强化宣传引导四方面。其中,在开展执法监管方面,全省积极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护渔百日联合执法”“五一专项执法”“打击非法捕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春雷行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和联动执法机制,禁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经过多方努力,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查处了南部县何某兴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邻水县陈某林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公安部门查处了天全县“1.16”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叙永县罗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成都高新区优悦贵仕餐饮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野生甲鱼案、广元市昭化区红图生态农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同时,四川强化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各地执法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198个、1362人的渔政执法机构。持续吸收退捕渔民、志愿者等组建规模适宜的协助巡护队伍,为禁捕执法监管提供有效补充,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了165支协助巡护队伍,聘用巡护人员3224人。在重点地区投入财政资金建设一批趸船、执法船艇、无人机、雷达、视频监控等装备,截至目前,全省配备各类执法船艇248艘、执法车78辆、无人机166架。围绕打造“人防+技防”互为补充的智慧渔政新模式,全省以“一江五河”干流为重点,部署实施“亮江亮河”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去年首批12个项目县的基础上,今年还将新安排16个县2个市承担项目建设。


接下来,四川省将加强禁捕执法监管,着力推进实施“亮江亮河工程”,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指导各地对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确保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基础强、顶得住”,为守护一江清水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会上,何强还解读了《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了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掩罩、钓具11类禁止使用的渔具;明确了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涸泽而渔”、活饵钓鱼、可视钓鱼7种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明确了四川省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适用于包括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在内全省所有天然水域范围;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和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需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要求进行专题论证,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